X

Responsibility

企業社會責任承諾

捷欣承諾以 「公平、公正、公義」原則對待所有利害關係人,維持良好的溝通,
遵守國際及政府相關法令規定,以「永續經營」為目標,
並以持續創新、持續改善為宗旨,來達成環保與經濟並重「共好」之企業社會責任願景。

企業社會責任政策聲明

01

遵守相關之政府法令與國際規範。

02

廉潔經營,禁止賄賂、貪瀆、敲詐勒索及挪用公款行爲。

03

不提供或接受不當利益,避免利益衝突。

04

重視公司治理,依法令規定公開公司資訊,不作虛偽表示。

05

遵守誠信原則,公平交易,不進行誇大不實的廣告行銷。

06

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的工作環境。

07

落實海關與業者合作反恐守則於日常營運作業。

08

遵循國際認可之勞工人權,不僱用未滿15歲之人員及非自願員工 (包含強迫、抵押、抵債、契約束縛、受奴役及人口販賣) 。

09

保障員工享有平等權益,無差別待遇。

10

禁止對員工騷擾、非法歧視、脅迫及不人道待遇。

11

重視環保生態,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國際禁用物質。

12

確實遵守相關環境保護政策及法令。

13

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保護與我們有業務往來者的個人資料。

14

要求供應商遵守相關法令並重視企業社會責任。

15

不使用「衝突礦產」並要求供應商也同樣遵守。